上海哈復招標服務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市普陀區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監理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的框架協議公告
2026年05月31日 00:03 來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購項目名稱 | 上海市普陀區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監理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 ||
| 品目 | |||
| 采購單位 |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 ||
| 行政區域 | 上海市 | 公告時間 | 2026年05月31日 00:03 |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26年05月30日至2026年06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
| 招標文件售價 | ¥0 |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 | ||
| 開標時間 | 2026年06月22日 09:30 | ||
| 開標地點 | 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 | ||
| 預算金額 | ¥2000.000000萬元(人民幣) |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 項目聯系人 | 舒承杰、沙詩怡 | ||
| 項目聯系電話 | 65570321-8002 | ||
| 采購單位 |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 ||
| 采購單位地址 | 無 |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18616500979 | ||
| 代理機構名稱 | 上海哈復招標服務有限公司 | ||
| 代理機構地址 | 上海市楊浦區臨青路430號4號樓5樓C506 |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65570321-8002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稱: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征集人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1668號
征集人聯系人:徐老師
征集人聯系方式:021-52564588
二、采購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上海市普陀區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監理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310107000260526113925-07357714
適用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范圍:(指定采購單位)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采購需求:
| 序號 | 采購需求 | 最高限制單價 | 預估采購數量 |
| 1 | 上海市普陀區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監理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 20% | 35 |
三、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包1:本項目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支持監獄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符合要求的供應商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包1】
(1)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投標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權其分支機構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的書面授權。法人與其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同一項目的采購活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m.zhaosaobi.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本項目非僅面向中小微企業;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框架協議的期限
24個月
五、獲取征集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時間:2026年05月30日至2026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六、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時間和地點,開啟方式、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6年06月22日 09:30(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提交地點(網址):上海政府采購云平臺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6年06月22日 09:30
響應文件開啟地點: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云平臺第三批單位上線運行的通知》的規定,本項目采購相關活動在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的上海市政府采購云平臺(簡稱:采購云平臺,門戶網站: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http://www.zfcg.sh.gov.cn)進行。供應商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供應商在采購云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采購云平臺中的“操作須知”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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