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機構從“被動合規”到“主動治理”
2026年05月29日 09:00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 鄭曉春
自2024年起,財政部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開展為期3年的專項整治,著力查處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在此背景下,代理機構該如何實現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治理”,這是當下代理機構需要探索的關鍵課題。
代理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依托于專業團隊、風險管控、信息化水平、品牌信譽的深度協同。在保障合規與效率的前提下,代理機構應建立“技術+資源+服務”三位一體的發展模式,深耕差異化增值服務。同時,應以客戶需求為核心,聚焦技術賦能、服務創新,從服務、技術、市場、品牌四個維度,推行專業化、差異化競爭策略,形成服務專業化、市場定位、品牌塑造、檔案規范管理等獨具特色的差異化發展路徑。在招標文件設計、全流程項目管理與風險防范、政策落地與創新服務供給、數字化與智能化工具應用等方面發力,全面提升服務質量。借助數字技術,實現采購項目從立項到驗收評價的全周期數據追蹤與分析,助力采購人實現從預算編制、需求提報、采購執行、合同管理到履約驗收的全流程電子一體化風險防控,為科學采購決策、合同履約管理等提供數據支撐。
新時代下,代理機構決不能局限于充當簡單的“流程執行者”,而是要肩負起采購價值創造者的重要角色。在采購需求代理服務中,代理機構從采購項目的預算源頭介入,對采購項目組織實施的全流程給予專業化、系統化的服務,協助采購人做好政府采購的前期工作,提升預算編制的精準度和采購需求編制質量。此前,某大學在與代理機構合作中,委托代理機構提前參與采購項目參數的制定與審核、市場調研與需求優化,有效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筆者認為,代理機構應堅守法律與誠信底線,不斷提升采購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深化信息化應用提質增效,拓展多元化與跨區域服務能力。以某采購單位為例,此前因采購需求論證不充分、招標文件條款存在瑕疵、評審流程不規范等問題,出現采購效率低下的情況。此后通過委托代理機構,積極引入行業專家等第三方專業力量參與,提前排查問題、規范采購流程,有效避免因合規性問題導致的采購中斷,大幅提升了采購效率,采購周期得到有效縮短,進一步提升了整體采購質效。
(作者單位:浙江省金華市恒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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